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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大化院发〔2020〕3号
ok1122诸侯快讯各项评价结果用于持续改进制度
为贯彻“成果导向、面向产出、持续改进”等认证理念,有效保证通过校内质量监控机制和校外评价机制得到的各项评价结果用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及课程质量等方面的持续改进,特做以下规定:
一、评价结果用于持续改进的机制
 
  
   评价责任机构/责任人  | 
   数据来源与收集办法  | 
   评价内容  | 
   评价 周期  | 
   评价结果 形式  | 
   改进 责任人  | 
   反馈途径及改进措施  | 
  
  
   领导干部  | 
   随机听课  | 
   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之前教学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 
   每学期1次  | 
   学院(系)领导听课记录本  | 
   教师  | 
   针对反映问题,教学副院长与教师针对性谈话,及时整改问题,提高授课水平。  | 
  
  
   校院教学督导团(组)  | 
   督导检查、评价  | 
   主要教学环节,如课程授课、考核结果、  | 
   每学期1次  | 
   督导听课记录本、督导检查记录  | 
   教师  | 
   督导专家课后以现场交流和指导的方式进行反馈;期末学院教务办汇总后以纸质形式反馈给任课教师  | 
  
  
   同行教师  | 
   随机听课  | 
   课堂授课、实验教学、课程质量  | 
   每学期1次  | 
   听课记录本  | 
   教师  | 
   同行教师课后以现场交流和指导的方式进行反馈;期末学院教务办汇总后以纸质形式反馈给任课教师  | 
  
  
   学生  | 
   学生评价  | 
   课程教学质量  | 
   每学期1次  | 
   网络评教数据  | 
   教师  | 
   教师在教务系统上查看所授课程的评价结果,根据学生评教结果和反馈问题,持续改进提高课程质量。  | 
  
  
   课程责任 教授  |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  | 
   每学期1次  |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  | 
   教师  | 
   教研室主任将审核后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以纸质形式反馈给任课教师,教师进行持续改进。  | 
  
  
   应届毕业生  | 
   问卷调查、座谈  | 
   毕业要求、课程体系  | 
   每年1次  | 
   应届毕业生座谈记录、调查问卷  | 
   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  | 
   针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薄弱项,改进课程体系并督促任课教师持续改进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 
  
  
   往届毕业生  | 
   问卷调查  | 
   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  | 
   每两年1次  | 
   往届毕业生调查问卷  | 
   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  | 
   针对毕业生某方面能力不足,修订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  | 
  
  
   用人单位  | 
   问卷调查  | 
   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  | 
   每两年1次  | 
   用人单位调查问卷  | 
   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  | 
   针对用人单位反映问题,对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进行适当的修订。  | 
  
  
   行业企业 专家  | 
   问卷调查、座谈  | 
   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  | 
   每两年1次  | 
   行业企业专家调查问卷、座谈记录  | 
   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  | 
   针对调查问卷反映问题和行业专家提出的建议,修订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  | 
  
 
 
二、实施内容:
1.建立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等信息数据库,针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的达成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和行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2.对评价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判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等评价情况,形成相应的调查分析总结报告或座谈会议纪要等材料;
3.建立由授课教师、课程责任教授、教研室、学院、学校构成的收集、跟踪校内外评价结果的持续改进工作体系;
4.对于校内外评价中较为突出的教学质量问题,学院应和教师本人共同制定教学能力改进方案,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课程责任教授针对问题给出书面解决实施方案,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予以监督和评价;
5.对于校内为评价所反映出的问题,应由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加以讨论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或修改计划,形成相应的会议纪要和相应改进情况报告,并呈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6.持续改进意见的实施由相应的责任人实施,并由相应部门或组织实行执行监督或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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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